关于幸福美丽新村建设危旧土坯房改造存在的问题与对策
推进幸福美丽新村建设,是促进城乡一体化发展,加快农村同步建成小康社会的有效途径。而改造农村危旧土坯房是改善群众居住环境,改变农村落后面貌,解决群众最现实最突出问题的一项民生工程,是建设幸福美丽新村的重要内容,对于加快农村经济发展,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具有重要意义。为全面了解农村危旧土坯房改造现状,推进工作有力有序开展,我以昭化区农村土坯房改造为例,就其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建议谈点个人看法。
一、农村土坯房的存因与现状
农村土坯房,是以传统农业为主要经济基础的村民就地取材,以土木瓦为主要材料建筑而成的房屋,成本低,建房快,这是当时建土坯房的历史经济条件决定的,现常见于偏远落后的山区农村。我区现存的土坯房绝大部分建造于80年代,建筑年代久远,且疏于管理,存在着很多不利因素:一是抗自然灾害能力差、使用寿命短、不安全。二是大多修建于半山坡,居住分散,生产生活条件差,基础设施难以配套。三是许多土坯房无人居住而成为闲置房,变成“空心村”浪费了大量的土地资源。四是部分土坯房因规划不当、环境变迁或年久失修,存在着诸多安全隐患。因此,改造农村危旧土坯房是当务之急。
改革开放以来,虽然农村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,但由于我区农村经济发展和自然地理条件等原因,截至目前全区仍居住生活在土坯房中的农户还有3.6万户,占农村住房总户数的60%以上。因家庭收入较低、生产生活条件差、居住环境变迁以及农房危旧破损较严重等原因,确需另行修建的农户近2万户,其中,即使政府按标准补贴后仍无能力建房的农户达0.9万户。这给我区改善农村人居环境、发展农村经济、推进城乡一体化进程带来巨大压力,要在近两年内基本完成农村土坯房改造任重而道远。
二、我区农村危旧土坯房改造推进成效
省委、省政府《关于建设幸福美丽新村的意见》出台后,特别是今年4月,昌平常委在全省幸福美丽新村建设和“百万安居工程建设行动”农村住房建设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明确要求:把“旧村庄的改造提升”作为幸福美丽新村建设的成败之举。我区紧跟省、市步伐,迅速以实际行动抓好贯彻落实,特别是把推进农村危旧土坯房改造,作为我区“科学发展、加快发展、追赶跨越”的一件大事来抓,明确了“一主线两优先三突出四注重五结合六配套”的工作思路(以农村土坯房改造要以人居环境综合治理为主线,优先解决危房户和困难群众的住房问题,突出川北民居特色、产村一体发展、生态环境保护,注重科学规划、内部功能、质量保障、文化传承,采取“新建、改建、保护、转移、置换”多措并举的改造方式,综合配套水、电、路、池、园、讯等基础设施),推行“八个一”工作法(确立一个工作目标,建立一套领导班子,制定一个实施方案,设置一个宣传公示栏,做好一套规划设计图,建立一支指导帮扶队伍,指定一家信贷扶持机构,健全一套推进机制),全力实施“万户农村土坯房改造”工程,并由区本级财政投入1亿元的改造经费,直接打卡补助到户,撬动农户投入9.6亿元,充分发挥了财政资金的“乘数效应”,取得了良好成效。截至目前,全区新建适度规模聚居点108个、新建民居7968户、改造提升1134户、城区转移居住386户、拆除农村危旧土坯房5660户。通过这项工程的开展,得到了当地群众和社会各界的好评,成功探索出了切合昭化实际的农村危旧土坯房改造的新路子,助推了我区幸福美丽新村建设进程。
三、农村危旧土坯房改造中存在的现实问题
我区农村土坯房改造,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,但不可回避的说,还存在许多困难和问题,具体表现:
(一)资金难。一是贫困群众自筹困难。按现在建筑成本,在农村修建一套房屋少则8万元,多则10万元以上。而他们的收入来源单一,连基本的收支平衡都难以维持,更是无力建房。二是政府投资有限。中央、省、市每年用于移民搬迁、土坯房改造等资金,与实际需求的差距很大,而我区级财政配套能力有限,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改造进程。三是信贷支持难。特别是农村贫困户或多或少均有贷款记录,因条件限制,再次贷款很难,加之,符合农村建房信贷产品很少、金额很小,解决不了建房资金需求问题。四是社会筹资有限。即使采取社会募捐、企业援建、个人捐助等措施,也是杯水车薪,效果一般。
(二)拆旧难。缘于山区农村住房理念等历史原因和部分群众的复杂心态,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改造进程,主要表现在:一是“等”,部分群众一方面盼望改造,另一方面又期盼有拆旧补助政策,等待观望思想严重。二是“靠“,特别是农村五保户、低保户等困难弱势群体,他们的基本生活都要靠政府救济,依赖政府给予拆旧和新建的思想严重。三是“要”,当改造涉及土地置换、房屋拆迁,牵涉到个别农户利益时,就向政府提要求、要补偿。四是“恋”,特别是年长者大多依恋故居、依恋祖业、不舍不弃,即便入住新房,也不愿拆除旧屋。五是“忧”,忧搬迁后生活不习惯,忧搬迁后经济发展无门,一些农户存在着维持现状的心态。
(三)用地难。一是合适的宅基地选址难。由于土地政策严格,不允许违规违章用地,集中聚居点或散居地难于选择既便利又成本低的建设用地。二是新建的集中聚居点难于合理分配宅基地。三是分散新建难于流转宅基地,涉及矛盾纠纷多。
(四)配套难。群众自主分散建房往往使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难以配套,必将导致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的缺失。
四、对策与建议
农村危旧土坯房改造是一项全新的系统工程,涵盖面宽、涉及面广、政策性强,需要不断探索创新,实行统筹规划、统筹协调、统筹资源、统筹推进,才能把这件实事办实、好事办好。
(一)做到“两项坚持”。一是坚持全域规划。编制好区域城乡统筹发展总体规划,探索建立以区域村镇空间规划、镇域村庄布局规划、新村建设规划为主线,以村落民居、产业布局、基础设施、公共服务、社会治理、生态系统等专项规划为支撑的多规衔接机制,形成宏观、中观、微观等不同层次的区域村镇规划体系,实现区域村镇体系规划全覆盖。二是坚持建新拆旧与改造提升相结合。在充分征求群众意愿意见的基础上,采取“建、改、保”多措并举,不搞“一刀切”,不千篇一律,不一味求洋,对于个别稳固、有农村传统特色文化的土坯房可通过完善内部改造,提升功能,使改造提升后的民居能够更好地彰显地域特色,传承地方文化,烙下时代印记。
(二)破解“三个难题”。一是破解资金难题。土坯房改造是一项系统工程,涉及面广、内涵丰富、资金需求量量大,要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“乘数效应”,统筹运用各类政策、资源、资金、项目,撬动社会各类资金投入农村土坯房改造工程。要构建“政府补助、群众自助、部门帮助、扶贫救助、金融扶助、社会捐助”的多元投入体系,搭建支持土坯房改造的投入平台,有效破解资金短缺这一瓶颈问题。二是破解用地难题。保障用地需求,是土坯房改造的前提,要统筹使用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、农房建设、移民搬迁等项目指标,采取“以地换地、以地换房、产权置换”等方式,来解决用地难的问题。同时,要严格按照“一户一宅”的要求,拆建并举,充分利用空闲地、空置宅基地及未利用地建房,并严格控制建筑规模。三是破解政府主导越位与农民主体缺位的难题。农村危旧土坯房改造,广大农民群众是受益者,也是建设主体。政府作为组织者、推动者,既要加强宣传发动,又要给予政策引导,更要充分尊重民意,切实发挥农民主体作用,不能大包大揽,不搞强迫命令。要充分发挥村级自治组织的作用,健全“民议、民定、民建、民监、民管、民享”工作机制,让政府主导和农民主体的着力点一致起来、融合起来,形成良性互动,使推进农村危旧土坯房改造成为群众的自觉行动。
(三)创建“六种模式”。为推进新型城镇化进程,加大土坯房改造力度,在准确把握人口转移去向的基础上,对“离土离乡进城区购房、离土离乡投亲安置、离土不离乡进集镇建房、半离土不离乡进新村聚居点建房、不离土不离乡原拆原建、不离土不离乡就地置换”的六种居住需求群体,结合不同群体家庭经济状况,进行分类施策,即:一般家庭适当补助,鼓励购房或改造;困难家庭倾斜补助,推动改造;特困家庭政府兜底,组织改造。通过差异化的政策激励,激发群众土坯房改造的积极性。
(四)实现“四个确保”。一是确保“新房建得起”。要科学设计“经济、适用、安全、生态”的农房户型图,严格控制农房建筑面积,合理降低建筑成本。采取部门“结对帮扶”的方式,通过人力、物力、信息、技术等形式,帮助贫困户建房,同时,要通过抵押、担保等形式给予信贷支持,财政给予一定期限贴息扶持。对特困家庭,原则上由政府兜底并组织建设,统一安排到一个集中供养点居住生活,确保老有所居。二是确保“旧房能拆除”。首先要坚持“一户一宅“的原则,加大”一户多宅“的清理,消除危旧土坯房的安全隐患,其次要本着让利于民、造福百姓的宗旨,充分运用土地增减挂钩政策,把占补平衡后的结余资金,部分用于对宅基地腾出农户的奖补和新建农房的基础配套,提高农户拆旧积极性。三是确保“群众稳得住”。要顺应新型城镇化快速发展趋势,有序引导农村人口向中心村、新村聚居点、集镇及城区转移集中,推动由分散居住向集中居住转变、由村庄向社区转变、由农村向城镇转移,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,完善服务功能,拓展服务内涵,提升服务水平,增强集中居住区承载能力,让群众住得放心、生活得开心。四是确保“群众能致富”。要盘活土地等经营性、资源性资产,通过租赁、参股经营和有偿转让等形式,稳妥有序地向专业大户、家庭农牧场、农民专合社、农业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流转,解决农村富余劳动力就近就地就业问题,通过“三金”模式(流转土地收租金、入园务工挣薪金、入社经营分股金)助推农民增收多元化,有效解决农民进得来、能致富的问题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