科研项目完成后,需进行验收和结项,履行必要的结项手续。
申请结项需提交的材料:
(1)填写农发中心提供的结题报告书一式五份;
(2)最终成果(研究报告、已发表论文复印件)三份;
(3)3000字左右成果摘要报告三份;
(4)《项目通知书》要求的其他相应结题材料;
(5)其他成果、鉴定复印件。
其它项依据项目合同载明最终成果形式提供;最终成果须在显著位置标明“四川省农村发展研究中心资助项目”字样及项目编号;所有材料经依托单位和申报单位审核同意后,报送农发中心。
以上材料(1)(2)(3)项必须提供且须同时提供电子版,电子版请发至:scnfzx.
所有书面材料请邮寄至:成都市温江区惠民路211号 川农大成都校区 四川省农村发展研究中心(611130),联系电话:028-86290892.